成语条目编目规范(第 4 版)
说明四字成语在档案中的字段结构:条目名、释义摘要、出处备注、图版编号四项必备,其余字段按需增补。
说明四字成语在档案中的字段结构:条目名、释义摘要、出处备注、图版编号四项必备,其余字段按需增补。
将三卷图版索引合并为统一编号,标注原卷次与页序,便于跨卷检索时保持引用一致。
记录本期新增条目 12 条,逐条注明来源页与登记人,旧条目仅在释义有误时修订。
凡引用古籍者,须标注书名、卷次与条目位置;无确切出处者统一标为「待考」,不得臆断。
档案编号与条目名称双向对照,含旧编号迁移映射,用于历史引用回溯。
过期版本统一移入封存区,只读不写;如确需更正,另建修订记录并注明变更原因。
意义相近的条目不做合并删除,改为互见链接处理,保留各自释义与原始出处记录。
图版文件名采用「分类缩写-四位序号」格式,同一批次不得重号,上传前需核对编号占用情况。
检索支持条目名与编号两类关键词;常见误查为混用全角与半角符号,建议统一使用半角输入。
一条记录须经初审、复核、登记三道环节,各环节保留时间戳,便于追溯责任人。
从分类入口进入对应门类,缩小范围后再检索,可显著减少无关结果。
条目名或档案编号均可作为关键词,建议使用半角字符,避免全角符号干扰匹配。
查看条目的更新日期与版本标记,优先采用最近整理过的记录作为参考。
涉及出处的条目,请对照典故考据类档案核对,标注「待考」者不作定论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