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样原稿
收录布衣纹样、旧版图稿与手绘底稿的扫描件,按批次成套登记。
编号规则:门类代码 + 批次号 + 顺序号,取号即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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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说明文字、注释与出处线索,保留原始页码与校勘标记。
按期号登记的归档台账,含接收时间、经手人栏位与校核状态。
后补条目、错页勘误与重制说明,集中登记便于回溯比对。
共 9 条可见条目 · 按入库顺序排列 · 状态栏以最近校核为准
照编号取件,按状态判断能否直引
依分类卡片确定门类代码,A 为图样、B 为文献、C 为台账、D 为勘误补录。
编号格式为「门类-批次」,如 A-118 指第118期图样原稿条目,可直接检索框输入。
状态栏显示「已校核」方可作为依据引用;「待复核」条目仅作线索参考。
取用后请在借阅流水中登记,勘误类问题走举报入口,注明条目编号与问题页。